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推进“法官村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出台四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清欠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农民工到法院起诉,只要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立案庭在收到起诉状的当日即予以立案。节假日不休息,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二是凡是农民工为讨要工资而来起诉的,一律优先办理,一律免予交诉讼费。
三是坚持“以调为主”,简化诉讼程序。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相关庭室要及时采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措施。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安排庭审,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判决。
四是立案庭在立案时对农民工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诉讼保全等给予指导。对有必要但请不起律师的农民工,积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