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冯某诉胡某欠款纠纷一案,执行中,执行干警经过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句句话扎在双方当事人的心坎上,双方当事人从破口大骂到握手言欢,矛盾立马化解。
2011年10月份,申请人冯某因与被执行人胡某开办的饮料厂供纸箱,货款5600元未得到清偿,经几次催要无果而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胡某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欠款5600元,双方都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胡某依然如故,无奈申请人冯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工作,经调查,双方当事人曾经关系很好,就因为胡某觉得冯某最后这次纸箱的质量不如从前所以认为冯某骗了自己,而冯某所送的纸箱质量确不如从前,但碍于面子不愿加价担心得罪长期客户,所以平价买卖,可胡某不理解最终双方发生口角,以至动手发生冲突,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不成,引起诉讼,鉴于此,经验丰富的老执行员对双方的猜忌以长者的身份进行说服教育,告诫双方把怒气压压,严厉批评胡某心胸狭窄,就处理事情上就缺乏经验,欠考虑,进入执行程序后仍不执行判决,其后果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司法拘留,罚款等。被执行人胡某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态度发生转变,先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冯某原谅,同意当即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都一致表示还可以在生意上继续合作,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