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调查、认真研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郭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并通过电话联系做工作,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且拒绝到法院与申请人郭某协商解决纠纷,态度非常恶劣。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申请人郭某的合法权益,同时打击被执行人王某躲避执行的嚣张气焰,执行法官决定无论付出多大努力克服再多困难也要执结此案。执行局全体人员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调整了执行思路,首先从银行部门着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因为据了解王某常年在外做生意,资金来往会很频繁,离不开银行,即使王某有躲避债务的经验,但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一定会有破绽。果不其然,在随后的银行查询中发现王某在郑州某银行有一帐户,资金来往频繁,帐户上的资金从不长时间停留。发现这一线索,执行局领导亲自带队,马不停蹄赶往郑州,调出王某在银行的对帐单,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弄清楚王某的资金流向。原来,王某拒不还钱,却把大量资金转入郑州某一期货公司,用于期货投资,因期货有其特殊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王某随时就有可能将期货投资转移出去,事不宜迟,执行局长安排兵分两路,一路赶往期货公司,一路就银行冻结王某的期货交易专用帐户,经过一下午的艰苦工作,终于将王某的资金予以控制,只准其交易,不准其转出。直到这时执行人员才长出了口气,拖着疲惫的身躯迎着夜色返回焦作。次日,为了该案能够顺利执结,并取得双赢的效果,又与王某进行了沟通想让双方和解,但王某仍然不认帐,否认自己经营期货投资。因期货投资瞬息万变,王某期货投资随时有可能大幅缩水。如不及时变现,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都会遭受重大损失。随后,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两下郑州,经过多次与期货公司结合,终于将王某价值14万余元的期货予以强制平仓变现,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