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三次强制扣留、提取公务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张某的工资收入,然而等待张某的是第四次、第五次————,时间可能是终生。
被执行人张某系中站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曾是一名积极向上很有发展前途的后备干部,因沉迷赌博外债高筑,几乎借遍在单位所有能借到的钱,3000元——100000元不等,到时不能还款,就到处替人担保拿好处费,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债务越来越多,夫妻离婚,房子抵押,债主四处寻找,前后十几人到法院起诉,判决下来后,先后八个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调查,其只有工资收入每月2300元左右,其他财产皆无,对此类被执行人说服教育,采取强制措施几乎无任何意义,无奈只有将案件按时间顺序,兼顾案件标的大小依次排列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案件申请人也非常无奈,被执行人张某悔恨之余也是无奈,经过法院执行局反复商量最终也无任何好的办法,被执行人因赌博无意间变成老赖,荒废了人生,还要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据案件承办人说:“执行这么多案件,这个案件真让法院感到无奈。”
强制扣留、提取工资收入是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对特定一人长期用同一手段执行不同案件在现在执行案件中呈上涨趋势,不得不引起重视。案件强制执行了,事情远没解决,一个人的堕落带来这么大的负面影响真是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