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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打造四条“通道”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4-28 10:31:39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为建立起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打造四条“通道”,加强对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期间,该院共审结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8件,均做到案结事了,无一涉诉上访人员。  

    设立诉讼便车道,切实解决劳动者维权难的问题。中站区法院积极推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捷方式,尽量方便劳动者进入诉讼程序;对诉状书写格式、举证方式进行指导;建立文明接待窗口,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困难劳动者的诉讼费可依据其申请进行实行减、缓或免交,对一些法律知识较欠缺的劳动者,在最大限度内给予法律帮助,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开辟诉讼快车道,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对于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伤害赔偿案件,实行“三优先”即审查立案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给付优先。同时对伤残较重的劳动者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立案,并由立案庭指定一名接待人员,实行全程导诉。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争取在15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审结;对于争议相对较大的也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争取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实行维权专用道,全面服务劳动者维权诉讼。为减少因劳动侵权案件的上访、上诉等问题并保证该类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该院挑选了一名业务知识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资深法官,专门审理劳动合同案件,增强劳动合同案件审理的实效性。并从时间和办案经费、用车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拓宽维权阳光道,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并宣传法律知识。通过采取“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传媒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并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宣传,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能力、用人单位的守法观念,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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