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根据《中站区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本院进行司法巡查活动,该巡查的主要目的是针对本院各个庭室的工作情况以及开庭时的各项秩序是否规范进行考核。
此次活动对廉政建设、着装风纪、法官公众形象、岗位规范、窗口接待等工作进行管理和通报。其中主要针对干警在上班、开会和集体活动是否着装;法官在开庭时是否着法官服;开庭是否迟到、是否酒后开庭或在庭审中抽烟、接打电话、中途离庭;在执行、勘验等执行任务中着装不规范等一切有损法官形象的行为进行及时的查纠,有效规范司法礼仪和司法行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促进文明司法。
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是对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