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保障公民自由,提高司法公信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更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体现公平正义和群众对法院的监督。2012年5月11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一起涉少数民族刑事案件,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也维护了民族稳定团结。
2010年9月23日上午,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造店村村民程某和本村村民程某及其家人发生冲突,程某回家后将此事告知被告人冯某。被告人冯某等人在造店村清真寺南边找到程某,双方发生吵骂,继而被告人冯某等人对程某进行殴打,并造成程某轻伤。
因本案原被告双方均系回民,案发点又系宗教场所,案情曲折复杂。为了妥善处理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中站区法院因地制宜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造店村村委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等8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了抵触情绪,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民族和谐稳定和团结。
图为人民陪审员在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