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执行干警将执行款发放给患尿毒症的申请人时,申请人不住地向执行法官道谢。
胡某于2003年以各种理由向王某共借款12000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胡某仍未归还。去年,王某患上尿毒症治疗急需用钱,再次向胡某催要借款,胡某仍未归还。王某诉至法院,经中站法院判决,胡某应归还王某借款12000元。胡某未按期履行,王某申请中站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申请人王某身患尿毒症,系重症患者,治疗费数额巨大急需用钱,为了及时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挽救王某的生命,执行干警决定优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经多次上门执行,被执行人胡某均不在家。执行干警又向社区及邻居调查,均称胡某平时在家居住。针对胡某的躲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决定主动出击,5月21日凌晨5点,执行干警即来到胡某的住处进行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苦苦蹲守了3个多小时后,终于将出门倒垃圾的胡某逮个正着。执行干警将胡某带至法院,执行干警对胡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胡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愿与申请人王某协商处理。当胡某看到身患尿毒症的王某的现状,称一定想办法偿还借款。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胡某当天即将12000元执行款送交法院。当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给身患重症的王某时,王某及其爱人感激地说:“真的太谢谢你们中站法院的法官了,要不是你们,这钱还不知何时才能要回来,这可是我们的救命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