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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 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12-06-01 08:28:16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2年5月31日,中站区法院刑庭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在陪审团成员的大力协调下,该案件终于成功调解,当事人双方积累了数十年的矛盾也一朝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2010年9月23日上午,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造店村村民程×果和本村村民程×才在本村一场白事酒席上发生冲突。事后,程×果将此事告知其丈夫冯×光及两个儿子冯×军、冯×国。三人在造店在造店村清真寺南边找到程某,双方发生吵骂,继而被告人冯×国等人对程×才进行殴打,并造成程某轻伤。

    本案当事人均系回民,案涉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案发地为宗教场所,案情特殊曲折,社会影响较大。程×果与程×才之母多年为担任村委干部一事埋下矛盾已久,多年积怨一日爆发终酿大祸。为了妥善处理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两家人多年积怨,中站区法院因地制宜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造店村村委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等9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了抵触情绪。经过陪审团成员的调解,被告人冯×国赔偿原告程×才50000元损失,取得了原告方谅解,两家人握手言和,相逢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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