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畅通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渠道,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不仅受到了各级人大代表的欢迎和好评,而且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与责任。设立与人大代表联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和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和直接负责人,各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形成全院齐抓共管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格局和氛围。
二是主动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代表汇报。
三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方便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以及有代表性的案件,都要在开庭前三日向人大代表发邀请函,旁听后,及时征求人大代表的旁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