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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法院“三项机制创新”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8-09 08:10:48


    中站区法院在深入学习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机制。首先,要强化立案信访等服务窗口的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改进便民措施,丰富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其次,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一条龙、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司法服务,预约开庭等措施,建立和完善便民诉访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诉访大厅、执行大厅等窗口;第三,要利用院长信箱、网络、座谈、走访等形式,主动吸纳民意、民愿、民怨表达,接受群众投诉、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借助以报刊、电视台、广播等媒体为主的宣传平台,巧借外力促进司法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法官村长”、“法官走基层、创建无讼村”、“巡回庭审”、“送温暖、送法律、送建议”等有效载体,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认真真调查研究,诚诚恳恳听取意见,老老实实改进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尤其是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热情帮助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执法办案中进行换位思考,真正摒弃“骄傲、懈怠、私情、贪腐”的作风,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真正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社会调节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调节机制,创新调解方式,在扩大调解覆盖范围的同时,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丰富各类调节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的调解优势,正确处理调判关系,真正实现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三是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调解纠纷,通过普法宣传栏、普法宣传日、新闻媒体、典型案例、信息报道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执行非讼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选择用理性、和谐、合法的渠道使用其权利,为拓展调解空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制定信访评估、信访情况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制度,坚持源头治理,消除涉诉信访问题的渗透、疏导涉诉信访人的对立情绪,防止信访特例尤其是群访问题的发生,减少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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