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法院自2012年3月份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起诉的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截止目前,共计受理案件38件,结案34件,未结4件,其中巡回审理22件,邀请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有19件。
二、坚持调解原则,维护妇女儿童正常的家庭生活。在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往往交织着亲情和家庭关系的问题,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现象并不鲜见,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大力革新案件审理思路,改进审判方式,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主线,以严格的法律适用为前提,以庭前、庭后的细致调解为主要手段,以案结事了、息讼服判为宗旨,大力推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庭前了解情况、庭中细致调解、庭后续做工作”的审理新模式。在审判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仅仅表现在离婚案件中对其给予财产分割上的照顾,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程序来挽救即将解体的家庭。所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坚持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调解和好的原则,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疏导、保障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的家庭不要因为夫妻双方的一时冲动或者误解而解体。
三、部门联动,实现维权工作的优势互补。注重加强与妇联等机关团体的沟通协调,从妇联挑选了具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群众担任案件陪审员,并加强对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庭审案例分析,提高妇联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水平,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从而实现了法院与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法官们多次到学校及有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受教育青少年达千余人次,今年6.1前夕,副院长史文辉及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法官们分别走进焦作四中和焦作十五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贫困学生送去学习用品。随后法官进行了法制讲座,有200余名学生、老师及家长参加,精彩的讲课得到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同时,还在法庭和学校里开展了“模拟法庭”等宣传活动,受到学校和社会的赞誉。另外,我们还将审结的此类典型案例写成新闻宣传报道稿件,通过报刊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该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