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法院以服务水平的提高带动工作水平的提高,努力拓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渠道,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有力地维护了当地和谐发展局面。
一是延伸服务,强化司法职能。注重庭前调解,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努力做好判后释法析理工作,答疑释惑,提高服判息诉的比例。不断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公开审判,打造阳光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着重加大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力度,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协调科学发展。
二是践行宗旨,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落脚点,探索符合辖区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社会建设和管理路径,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官服务进社区(村)”活动,不断推进和实践“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深刻论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司法之力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提高司法建议质量和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紧紧围绕辖区经济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在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发展、稳定、民生的突出问题,对案件中暴露出来有关单位工作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严重漏洞或者重大风险等都能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提高辖区社会法治水平。坚持要求法官要树立普法的责任意识,主动将法律释明、说法析理、以案说法等普法行为贯穿于履行审判职责的全过程、案件诉讼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充分发挥法院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有普遍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例,到学校、村街、社区上法制课,以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