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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儿女拒养老母亲 人性化执行重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2-11-09 08:24:27


    “世上只有妈妈好”,母亲给了我们伟大而无私的爱,我们本应回报母亲的付出。但是,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却受理了一起四儿女拒绝赡养母亲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细心走访和调查,2012年11月8日,四儿女同意接回母亲靳阿姨并履行赡养义务,母子矛盾得以化解,亲情再次延续。

    家住中站区龙洞乡的靳阿姨先后生下四个子女,本应家庭幸福美满,但靳阿姨的丈夫却意外身亡,独自留下靳阿姨抚养四个子女。靳阿姨通过辛苦种地,拉扯四个孩子长大,并给他们成家,看着他们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靳阿姨积劳成疾,日渐年迈,失去生活自理的能力。四个子女却将母亲给扔在了阴冷的老宅里不管不顾,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靳阿姨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判庭裁判由靳阿姨的四个子女共同赡养靳阿姨,每人每月给付靳阿姨300元,维持其生活。但是四子女却不顾法院判决,拒绝履行义务。2012年7月26日,靳阿姨申请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本案。

    中战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案件后就立刻着手了解案情,并积极开展工作。从7月底到9月中旬,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靳阿姨的四个子女并非铁石心肠,而是他们彼此害怕吃亏,害怕过苦日子,才会糊涂的抛弃母亲拒不赡养。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教育,四子女清楚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执行法官去接靳阿姨回来,答应赡养母亲。母子重逢时,子女们既激动又愧疚,手足无措。但靳阿姨在看到孩子们时,不顾一切的扑向他们,把他们抱在怀里,双方都留下了激动的泪水。此情此景也感动了在场的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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