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已经不再是个陌生的话题。可是现如今,仍有部分黑心老板在肆意克扣工人工资的时候,还想赖掉应该支付的工人工伤赔偿款。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这些工人子弟们的合法权益,主动建立了针对此类案件的“快立案、快审执、快结案”的快速审判执行体系。
2012年10月底的一天,一位坐着轮椅,有妻子推着前行的中年汉子来到了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8月份,受害人龙某来到一家建筑公司做建筑工人。9月7号下午,正在在三楼施工的龙某,由于他人违规施工,致使左臂被砖块砸伤,右腿摔伤骨折,经鉴定已构成重伤。之后,龙某在焦作市骨科专科医院就医,接受住院治疗;一个月后,龙某出院回家静养。虽然伤势经治疗已无大碍,但高达3万余元的医疗费使得本就不富裕的龙家经济更加拮据,生活也更加困难。龙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陪同下,于10月16日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于龙某属于进城务工人员,所以法院决定启动快速通道,经过缜密而又快速的调查取证,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归属;并于10月19日在民事庭公开审判该案,判决建筑公司赔偿龙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6000元。至此龙某才感到感到了一丝丝的欣慰和满足。
但是,龙某在家等了十多天,却连赔偿款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后来,龙某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其给付赔偿款,却被其以各种理由给推脱掉了。龙某在讨要无果之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领导对此案很重视,专门派出业务精英来办理此案。立案之后,执行员们立即前往被执行——某建筑公司,但是却被其以老板不在为又回绝了。由于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的态度,执行员们经合议决定冻结期在银行的存款,迫使被执行人主动来找执行局。果不其然,再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的第六天,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协商此案。后经过协商,被执行人同意给付龙某赔偿款5万余元。
经过执行局的多番努力,终于促使了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使得受害人龙某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很好的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