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投资建厂开公司的外商尤如雨后春笋一样,一波接着一波。这些外商在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资金的同时,也带了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拖欠工资和赔偿款。2013年1月28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利用边境控制手段,合法限制一名西班牙籍商人裘某出境,成功为执行人靳某追讨医疗费等共计26万余元。
家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的靳某,听说外企福利高,待遇好,于是在2009年底来到外商独资的新型建材公司打工。却不想2010年初的一天,靳某在停止运作的搅拌机中清理杂物时,忽然搅拌机动力起来,将靳某搅成重伤。经过长达半年之久的医治,靳某终于出院但却丧失左臂。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靳某在妻子和孩子的陪同下,在2010年的10月初,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请了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经过仔细而迅速的调查,作出了建材公司赔偿靳某26余万元的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想建材公司法人代表裘某依仗自己外商身份,百般推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义务。中站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裘某经常出境,遂与省边防总队联系,办理了限制裘某出境的手续。被限制出境一周后,中站法院执行局就接到了北京首都机场的来电,告知裘某在该机场出境时被限制。
三天后,裘某主动来到中站法院执行局,坦然认错,并一次性支付执行人靳某余款7万元。考虑到靳某行动不便,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靳某家中,将医疗费亲手送到靳某手里,并现场办理手续,靳某和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