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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法院打响“春雷行动”直击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3-03-15 09:08:33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受理关于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内容涉及装潢纠纷、产品质量纠纷、餐饮服务业纠纷等各个领域,与辖区内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鉴于此,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打响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剑指消费者维权,通过充分加强审判职能、创新审判模式、广泛开展司法宣传,维护了健康的消费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快立快审快执,开辟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该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截止到3月14日,中站法院共受理涉及消费者维权案件7件,审结6件,1件正在审理。

    开辟专业审判,设立消费者维权合议庭。鉴于消费者权益纠纷案情复杂,且有别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等传统的民事案件,该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民二庭设立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受到损害等案件。

    创建联动机制,将纠纷纳入诉调对接范围。该院积极依靠地方党委,充分发挥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的独特作用,开辟化解矛盾的多元渠道。同时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并指导工商及消费者协会人员调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成本,争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开展司法宣传,用真实案例放大工作效应。该院围绕“日日3•15”的主题,精选真实经典案例谈案说法,深入社区、企业、市场开展司法宣传,对前来咨询的市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商家和企业发布消费警示,促进商家、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维权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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