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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四个平台构建便民服务网络

  发布时间:2013-03-18 15:01:21


    近年来,中站区法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构建导诉接待平台。在立案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法官咨询台和立案庭长接待室,及时解答立案疑难问题,设立齐全的立案流程说明和法律文书格式,方便群众办理立案手续,减少立案等候时间,同时,做好诉前指导工作,让当事人事先了解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手续,简化立案手续,做到当事人一次性完成立案,保证立案环节畅通无阻。

    二是构建诉前化解平台。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继承、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关系比较清晰的民事案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立案庭的诉前调解和社会法庭调解等不收费的途径予以解决。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由法院在进行确认,保证当事人可以依照法院的确认协议申请执行,以最简单、最快捷、成本最低的方式促进纠纷的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近三年来,通过诉前调解的案件达到400余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有效的化解了矛盾。

    三是构建司法救助平台。该院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抚恤金、医疗费、工伤事故赔偿等案件,诉讼费的减、缓、免比例达到了65%以上,同时,注重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暖。近三年来,该院共为264件民商事案件的1020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30余万元,深受当事人好评。

    四是构建法律援助平台。加大与区司法局联系,在立案大厅设置律师值班办公室,由区司法局每天派驻律师,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对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免费代写诉状,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值班律师共代写法律文书7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200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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