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可是仍有人偏信可以通过花钱“开后门”进入公安机关工作,家住中站区的毋某便是一而再的上当被人骗去13万元血汗钱。5月3号,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决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2006年上半年,毋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李某。李某谎称自己的“门路”很多,是干大事业的人。恰逢毋某侄子无业在家,毋某便找到李某请求帮忙。李某以安排毋某侄子进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帮忙并以工代干为名,从毋某处骗取现金共9万元。不久之后,李某又找到毋某,谎称自己做生意需要用钱,并伪造一份焦作市锦祥花园某处房产的房产证抵押给毋某,骗取现金4万元。至此,毋某仍对李某深信不疑。
直至毋某侄子前去山阳分局上班,毋某才发现李某的惊天谎言。后毋某多次向李某讨要被骗钱款,李某至今不还。愤怒的毋某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