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群特殊的当事人,他们神情焦虑不安,想要咨询却又无所适从。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犹豫着来到立案窗口,比划着敲打着立案庭的玻璃。很快,立案大厅的法官们明白了他们是言语不便的聋哑人,为方便接待这群特殊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将他们带到了便民无障碍导诉台,并拿出纸和笔,示意他们坐下交流。
“您好,我们是聋哑人,可以一直用写的交流吗?”
“好的。”
“我想告韩某,他欠我钱。”……
随着笔尖流转,当事人来意逐渐清晰。为首的男子姓王,2012年他经任某介绍认识了家住中站区和顺小区的聋哑人韩某。随后不久,韩某向王某借款2300元至今未还。随同王某一起前来的马某和董某(均为聋哑人)也曾经借给韩某共计14500元,同样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三人连同证人一起来到中站法院,咨询是否可以起诉韩某。
经过立案法官的详细“问询”,当事人的焦急情绪有所平复,法官告诉他们,可以免费帮助他们写起诉状,可以在庭审中为他们请手语翻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帮他们讨回欠款,同时法官又“告知”他们立案所需的手续和程序,并亲自将他们送至立案庭门口。
近年来,中站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大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关怀力度,对涉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截至目前,中站法院共受理涉残案件35件,其中15件为上门立案,排除涉残信访隐患1起,有效地维护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