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工作效率,端正为人民服务态度,2013年6月,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温情执法、关老爱幼”的专项活动,对辖区内老弱病残幼等弱势当事人进行立案上门等一站式服务,在便民利民的同时也使得中站区司法诉讼氛围环境变得轻松、文明、公正。
2012年10月国庆期间,家住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的刘奶奶借给了同是陕西三原的老乡牛某15000元,并约定半年后偿还本经和利息共计16000余元。转眼已到2013年的4月中旬,牛某仍未归还刘奶奶16000余元欠款。刘奶奶无奈之下前往牛某家中讨要欠款,但是由于牛某举债颇多,不敢回家,一直在外躲藏,刘奶奶在多方寻找无果之后,只得一纸诉状将牛某告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裁定牛某偿还刘奶奶本经及利息共计16500余元,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给付。半月过去,牛某仍杳无音讯。2013年5月10日,刘奶奶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鉴于申请人刘奶奶已经年过七旬,腿脚不便。中站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迅速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此案,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此案。经过长达近十天的不懈努力,执行法官终于查到了牛某在平顶山市的银行中有大量存款,随后立刻前往平顶山市进行实地调查,终于在平顶山市商行查询牛某账户中共有3万余元的存款。鉴于牛某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中站法院对其依法处予5000元的罚款;连带执行款和罚款共划拨牛某21000余元。
回到焦作后,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刘奶奶,不料却得知刘奶奶因为此事气的病重,已经回到老家陕西安养。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前往陕西三原,亲自将执行款送至刘奶奶手中并现场办理执结手续。刘奶奶看到自己的血汗钱追了回来,心情万分激动,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住的感激,“为我的事,还让你们跑这么远。真不知道该说啥了。谢谢,谢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