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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精神病房内的“特殊”庭审

  发布时间:2013-06-14 08:26:22


    2013年6月13日,虽然端午小长假已经结束,但是传统节日留给人们的温馨还未散去。趁着家人团聚之际,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焦作市安康医院,在病房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开庭。

    本案的被告小梅(化名)是一位年轻俏丽的姑娘,如果不是身上的病号服,没有人会认为她是一位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症患者。2011年2月,小梅与原告小许(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很快坠入爱河。同年4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许发现小梅情绪起伏颇大,时而激动兴奋,时而歇斯底里,而且小梅家族有遗传病史。很快,一次争吵之后,小梅出现了躁郁、疯狂的举动,被立即送往焦作市安康医院。之后,小梅很快被确诊为躁狂症,并入院治疗。无奈之下,小许提出离婚,但小梅家人以小梅处于治疗期间,夫妻双方应有相互扶养义务为由拒绝。分居两年之后,2013年6月,小许来到中站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小梅离婚。

    鉴于小梅病情尚未好转,办案法官决定前往医院调解。调解之前,办案法官从未接触过类似当事人,并且对躁狂症也一知半解。为了开庭的顺利进行,办案法官利用空余时间查阅大量资料并驱车前往郑州咨询精神专科医生,并主动通过小梅的主治医生了解其病情发展情况。做足功课之后,办案法官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利用端午假期小梅心情愉悦之机来到市安康医院开庭调解此案。经办案法官的调解劝说,小许同意放弃30000多元彩礼的讨要,另外支付小梅6000元的治疗费用;小梅同意与小许离婚。整个开庭调解过程中,小梅情绪稳定,无过激行为出现,小许也卸下了精神负担。待到离开病房,这场特殊的开庭完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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