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利不起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商人将商战中的潜规则和手段用到了规避法院执行中去,极大地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因人制宜,针对不同类型的“老赖”,制定出执行“三十六计”,用各种方法和智慧攻破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打击赖账户的嚣张气焰。6月25日,中站法院执行局干警巧用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执结一起借贷案,成功为申请人追回19万元的欠款,并对规避执行的老赖处于6万元的罚款。
2013年春节刚过,河南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向中站区某家具制造厂购买了价值13万元的办公家具。付完定金之后,某家具制造厂按合同约定向某科技公司发货,却不料货到之后,某科技公司一直拖欠剩余的家具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某家具制造厂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胜。但是某科技公司依然不履行判决。在走访调查之后,执行法官意识到这个案件会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果不其然,被执行人河南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前,已经将提前自己的银行存款转移,充分做好了规避执行的准备。执行法官于是将计就计欲擒故纵,假装放松警惕,暗地里密切注意该科技公司的账户,等待时机。在蛰伏了50多天后,终于发现河南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工行账户中存进了一笔30万元的款子。这时,执行法官们意识到久等的机会来了,他们马上做出冻结裁定,冻结了该银行账户。没过几天,河南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来到执行局,主动提出通过协商来解决此事。执行局鉴于该公司以前的拒不履行裁定的情况,经过合议后,决定对被执行人河南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的决定。面对高达19万元的裁定书,该公司法人代表脸上阴晴不定,不住感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