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对于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而言,最大的烦忧就是如何筹钱为职工发放工资。河南省焦作市中站法院执行局积极维护驻地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用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1月16日,中站法院执行局就远赴北京成功为驻地一困难企业执行回货款70余万元,该企业由此及时为职工发放了工资。
焦作某化学公司与北京某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北京某厂应支付焦作某化学公司50余万元。北京某厂未主动履行,化学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了解到,申请人化学公司由于大量货款未能及时收回,公司现已濒临停产,职工工资也不能按期发放。想到这里,执行干警更觉身上担子的分量,执行好这个案件,不仅可以帮企业挽回损失渡过难关,更让数百名企业职工生活有了保障。
然而案件执行状况却并不乐观。经查,北京某厂已停产多年,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遂对该厂仅存的破旧厂房进行了查封。回到焦作后,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化学公司谈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化学公司对本案执行也不抱希望,甚至对法院流露出“对方只要拿钱,哪怕给个三万五万都行”的意思。但执行局始终没有放弃,觉得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应百倍努力。2014年1月执行干警再次到北京续查封该厂房产时发现该房产已被拆除,经大量调查,终于查明系当地镇政府某资产经营公司拆除。执行干警遂对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就拆除查封厂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告知其任何人不得毁损法院查封的财产,并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由于资产经营公司对法院查封财产予以毁损,中站法院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后资产经营公司主动与化学公司进行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资产经营公司一次性赔偿化学公司货款本金50余万元及利息20余万元共计70余万元。
当执行干警将70余万元的转帐支票交到化学公司负责人王某手中时,王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们法院,这个案件本来我们都觉得没希望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真的很出乎我们意料。快过年了,我们企业正发愁没钱给职工发工资呢,这下你们可帮我们大忙了!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