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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四项措施全力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07 15:48:08


    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中站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要求全体审判人员通过筛查案件、深入走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全力保障“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精心审理涉“三留守”人员案件,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树立“铁案”意识、“效率”意识和“效果”意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基层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审理,参与调解,实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是提前搞好法律服务,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凡涉及“三留守”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用。

    三是重视法制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综合运用电视讲话、媒体专访、报刊杂志、法院网站、互联网微博、微电影等方式,广泛宣传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留守人员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安心。

    四是搞好多方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与协作。主动与当地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以司法为主,以仲裁机构、社会法庭、人民调解、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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