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国内的司法环境、扭转司法工作不利的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和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有效利用现有资源,采取集中执行和大执行等行动,集中力量攻坚,提高凝聚力和执行力。为了响应上级领导单位的号召,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于6月初,开展了名为“雷霆行动”的大执行,集中全院精干力量,组织攻坚。
经过几天的突击工作,不仅通过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并以此施加压力,执结了两起公司纠纷案件。还通过突击执行、搜查、处以拘留等手段,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隐匿行踪,拒不执行的案件。
2014年4月底,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了一起执行标的10000元,被执行人隐匿行踪,拒不执行的案件。立案执行之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刘芒家寻找刘芒,并传唤刘芒,但被执行人刘芒多次外出躲避执行,使得案件进展收效甚微。
借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展“雷霆行动”大执行之风,于2014年6月9日早6点多,全体执行干警突击搜查被执行人刘芒的家,当场将刘芒堵在家中,从其家中搜出2500元钱、3张银行卡、共价值3500余元的首饰,并依法暂时扣押。由于被执行人刘芒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且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属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执行局准备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执行局的连环行动,一下子就将“大老赖”刘芒给吓傻了、吓慌了。刘芒为了免除处罚,又叫家人拿了7500元执行款,并主动交付了50元申请执行费,使得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自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雷霆行动”大执行以来,仅数天时间,就顺利执结了多起难执案件,初步体现了“雷霆行动”大执行的威力和效果,体现了中站法院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院干警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