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法院工作场所、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安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与该院主管院长及队领导之间签订了《2014年中站区人民法院法警和法院安保工作责任状》,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人民法院安保工作落实到位。
新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状对该院司法警察关于安保工作的责任目标、责任要求,以及责任追究等都做了相关的规定。这一举措的实施,提高了该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的责任感和司法警察依法执法的能动性,对进一步规范职责履行、提升队伍素质、增强保障能力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