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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法院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3 11:07:46


    7月22日,中站区法院召开院务会,全体党组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上半年绩效考核情况,排名后三位的部门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原大峰院长就落实全市法院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主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的思想,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解决“只挂帅不出征”问题,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到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实施量化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同时,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通过廉政监察员协助庭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责任制工作实现 “一岗双责”和“专人专责”的有机结合。

    二是正确认识绩效考核、审判质效和审判执行实际工作的关系。原院长指出,省法院考核的16项指标是全院工作的“总抓手”,重要性已经越来越突出,但是绩效考核考不出第一,只能干出第一,一定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实际工作这个第一要务,增强严峻性、紧迫性和集体荣誉感认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拿出“只问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理由”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不是“干不干”的问题,而是“如何干好”的问题。同时,院党组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通盘考虑全院工作,把案件质量评估和审判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评先评优和法官个人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

    三是要树立八种意识,立足实际,查漏补缺。“主体责任意识、危机忧患意识、廉政荣辱意识、敢于担当意识、积极主动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团结和谐意识和集体荣誉意识”是市中院党组对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一方面我院案件总体数量少,法官和法院人均结案率偏低是客观情况,但我们应该在案件质量方面下功夫,争取在服判息诉率和发还改判率方面有所作为;另一方面我院人少但该开展的活动和各项事务一项也不少,完成活动中材料的撰写、案件的上报、宣传信息的采编都会分散办案人员的精力和时间,这是客观情况。但决不能因为活动的开展而疏忽审判办案,更不能“为开展活动而开展活动”,要站在“解决问题、关心群众”的角度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同时,做好信息录入、文书上网、视频直播、微博评论、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等各项有明确要求的单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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