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开车误撞路人致人死亡,父亲为儿顶罪投案自首,公安全力侦查查明真相,父子二人双双入狱同领刑罚。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李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2013年9月7日7时许,李甲无证驾驶父亲李义的农用车往化工厂区送白灰,李义坐在副驾驶位置陪同。8时15分左右,李甲驾车在厂区称重后,在下磅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车前情况,将正在路上打扫卫生的刘震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天,李义于8时25分,拨打电话报警,称自己驾驶农用车在化工厂区将人撞伤。但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系李甲驾驶该车辆肇事,并于2013年9月26日对其进行讯问,李甲供认不讳。至此,李义才如实供述。
案发后,李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害人家属另行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民事赔偿,李义补充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30000元,被害人家属对李义、李甲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甲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李义明知李甲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厂区内肇事致一人死亡,仍然多次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对李甲进行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但二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