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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壮色胆性侵精神病人 一审获刑终究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4-08-07 10:02:15


    酒后强奸同村一精神病人,被其丈夫发现后被抓获。2014年8月6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被告人郭明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2014年2月29日13时许,郭明亮酒后欲强奸本村村民张娟,遂窜至张娟家中,因张娟女儿在家未能得逞。当日下午16时许,郭明亮又窜至张娟家中,将张娟拉至西屋客厅进行了强奸。后张娟丈夫回到家,发现张娟光着身子只穿一条内裤坐在床上,郭明亮光着下身躺在床上,遂打电话报警。经公安部门鉴定,张娟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明亮知被害人张娟属于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郭明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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