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兄弟情深”将医生殴打致轻伤,结果受到法律制裁。近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件,被告人小林(化名)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4月10日23时许,小林陪同哥哥小马(化名)到医院看病。行至住院部一楼值班室内,对值班医生周建(化名)喊道:“快来个医生,我哥肚子疼的厉害!”后因周建没有及时为小马安排医生,小林用拳将周建的右眼部殴伤。经法医鉴定,周建为轻伤。
后经法官调解,被告人小林赔偿被害人周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000元,并达成和解协议,周建对被告人小林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林非法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