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遇到大主顾,没想到碰上了诈骗犯。一直遵循着“小本生意,概不赊欠”的老张因为一张白条竟然受骗1万余元。2014年10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公开审理王某诈骗罪一案,依法判决王某罚金7000。至此,老张才讨回公道。
2014年4月,在焦作市中站区开烟酒店的老张迎来了一位大主顾。王某虚构“王忠宝”之名,以请客送礼为名,要求老张赊给自己大量高档烟酒。起初老张拒绝,后来王某谎称自己生意需要,烟酒需求量也大,可以将老张的烟酒店作为公司的定点酒店。老张为拴住大主顾,同意王某打欠条。一周之内,“王忠宝”在老张的店里共赊欠软中华1条、硬中华2条、芙蓉王3条、苏烟2条、黄鹤楼4条、利群11条、南京3条、玉溪3盒、金渠2盒、洋河蓝色经典1件零2瓶、沁河玉液6件、金世纪4件及现金300元。王某以“王忠宝”之名出具欠条4张,销货清单3张,金额共计11150元。事后,老张向“王忠宝”要求清帐,发现竟再也联系不上王某。经过打听,老张发现“王忠宝”居然查无此人。惊觉上当受骗的老张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6月15日,被告人王某赔偿老张111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能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作出以上判决。